2024年01月12日查经:罗马书 3:21-31

因信称义

21但如今, 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,有律法和先知为证: 

22就是 神的义,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,并没有分别。 

23因为世人都犯了罪,亏缺了 神的荣耀; 

24如今却蒙 神的恩典,因基督耶稣的救赎,就白白地称义。 

25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,是凭着耶稣的血,藉着人的信,要显明 神的义;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, 

26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,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,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。 

27既是这样,哪里能夸口呢?没有可夸的了。用何法没有的呢?是用立功之法吗?不是,乃用信之法。 

28所以(有古卷作“因为”)我们看定了:人称义是因着信,不在乎遵行律法。 

29难道 神只作犹太人的 神吗?不也是作外邦人的 神吗?是的,也作外邦人的 神。 

30 神既是一位,他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,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。 

31这样,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?断乎不是!更是坚固律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