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01月19日查经:罗马书 4:1-12

以亚伯拉罕为例

1如此说来,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凭着肉体得了什么呢? 

2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,就有可夸的;只是在 神面前并无可夸。 

3经上说什么呢?说:“亚伯拉罕信 神,这就算为他的义。” 

4做工的得工价,不算恩典,乃是该得的; 

5惟有不做工的,只信称罪人为义的 神,他的信就算为义。 

6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 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。 

7说:

“得赦免其过、遮盖其罪的,

这人是有福的。

8主不算为有罪的,

这人是有福的。”

9如此看来,这福是单加给那受割礼的人吗?不也是加给那未受割礼的人吗?因我们所说,亚伯拉罕的信,就算为他的义, 

10是怎么算的呢?是在他受割礼的时候呢?是在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呢?不是在受割礼的时候,乃是在未受割礼的时候。 

11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,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,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,使他们也算为义; 

12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,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,并且按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而信之踪迹去行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