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03月27日查经:路加福音 22:54-71

彼得三次不认主(太26·57-58,69-75;可14·53-54,66-72;约18·12-18,25-27)

54他们拿住耶稣,把他带到大祭司的宅里。彼得远远地跟着。 55他们在院子里生了火,一同坐着;彼得也坐在他们中间。 56有一个使女看见彼得坐在光里,就定睛看他,说:“这个人素来也是同那人一伙的。” 57彼得却不承认,说:“女子,我不认得他。” 58过了不多的时候,又有一个人看见他,说:“你也是他们一党的。”彼得说:“你这个人!我不是。” 59约过了一小时,又有一个人极力地说:“他实在是同那人一伙的,因为他也是加利利人。” 60彼得说:“你这个人!我不晓得你说的是什么!”正说话之间,鸡就叫了。 61主转过身来看彼得彼得便想起主对他所说的话:“今日鸡叫以先,你要三次不认我。” 62他就出去痛哭。

戏弄鞭打耶稣(太26·67-68;可14·65)

63看守耶稣的人戏弄他,打他, 64又蒙着他的眼,问他说:“你是先知,告诉我们打你的是谁?” 65他们还用许多别的话辱骂他。

耶稣在公会里受审(太26·59-66;可14·55-64;约18·19-24)

66天一亮,民间的众长老连祭司长带文士都聚会,把耶稣带到他们的公会里, 67说:“你若是基督,就告诉我们。”耶稣说:“我若告诉你们,你们也不信; 68我若问你们,你们也不回答。 69从今以后,人子要坐在 神权能的右边。” 70他们都说:“这样,你是 神的儿子吗?”耶稣说:“你们所说的是。” 71他们说:“何必再用见证呢?他亲口所说的,我们都亲自听见了。”